吉林“私搭浮桥事件举”报者:浮桥虽带来一定便利但不安全
【资料图】
01:07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王嘉楠 季建荣
连日来,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黄德义在洮儿河私搭浮桥被判刑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据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8日消息,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7月11日,潮新闻记者来到了私搭浮桥事件的发生地的瓦房镇振林村,找到了最初举报私搭浮桥的李先生。
李先生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并不是唯一的举报者,之所以会进行举报,是因为黄德义搭建的桥没有经过审批,更没有验收,“所以我在2018年10月份进行了举报,后来被水利局强制要求拆除了。”
李先生同时也承认,黄德义搭建的桥确实给大家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现在政府部门答应要造一座便民浮桥,这是好事,这座桥肯定更有安全感。”
洮南市水利部门在回应潮新闻时也表示,黄德义搭建的桥未经过工程审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而且还可能会对行洪、以及下游建筑工程等造成影响。
“现状我们正计划在洮儿河振林村段架设一座便桥,已经在做规划了,争取在秋收前完工。”洮南市公路管理段段长高建海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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