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焦点:鹏翎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6-28 17:20:07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资料图】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37,768,940.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

生变动,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

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5,378,81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

  咨询联系人:刘洪悦

  咨询电话:022-63267888

  传真电话:022-63267817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为您推荐

新闻快讯